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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说明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9-05-15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说明

时间:2014-01-24 14:50:18  浏览次数:3327

一、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中小企业按照从业人数、行业类别以及营业收入进行划分。
(一)工业类企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年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
(二)农业类企业:年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
(三)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年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
(四)“小巨人”企业:以上企业年营业收入超过5000万元。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条件
1、企业产品(服务)属于高新技术领域;
2、研发人员须有专职或兼职3人及以上;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与科研院所有技术合作协议(含技术转让、专利许可等)。
2)企业拥有至少1项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专有技术,包括:专利、商标、标准、动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经认定的科技成果或其他专有技术等。
3)承担过国家、省、市科技类项目。 
4)已认定的省级创新型企业。
5)已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三、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所需材料
1、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绵阳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3、企业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协议、生产批文,科技成果鉴定材料、国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或验收证明、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企业质量管理认证证书,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份



四、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流程
企业在科技型中小企业展示平台(http://santainews.com/smes/)注册账号、申请认定后,将认定申请书及相关书面审核材料提交到工商税务登记注册所在地科技局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后上报市科技局复核、认定。